1978年12月,湖南土地管理迎來重要轉機,土地市場管理開始由單純行政配置方式向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市場配置方式過渡的改革,并伴隨改革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全面深化而不斷進行相應調整。
歷經(jīng)40年不斷探索演進,湖南農村土地經(jīng)營方式、人們的生產(chǎn)生活方式發(fā)生了巨變。
“三湘第一鑼”拉開湖南土改序幕
1978年開始,全國土地進行大刀闊斧改革,湖南緊跟全國改革步伐。1992年,湖南修正《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規(guī)定:“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有土地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同年4月,岳陽市第一次出讓土地近千畝。瀏陽市成功拍賣出讓全省首宗國有土地,拍賣底價每平方米1310元,被譽為“三湘第一鑼”,拉開了湖南省城鎮(zhèn)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
進入21世紀,全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在農用地方面,2001年湖南選取瀏陽市、隆回縣、臨澧縣、蘇仙區(qū)、龍山縣開展了農用地定級估價試點工作,各試點成果于2005年6月順利通過原國土資源部驗收。2009年,株洲市作為試點單位開展了湖南首例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評估工作。
2012年以來,湖南在長沙市、資興市、長沙縣、瀏陽市等城市相繼開展了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評估試點工作。并且在2015年3月啟動開展瀏陽市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基礎上,探索了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機制。瀏陽全市目前收取有償使用費將近600萬元,近200戶農戶自愿退出宅基地3.4萬平方米。
土改成為湖南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要支撐
改革開放40年以來,全省土地市場經(jīng)歷了從無到有,從摸索起步到成熟完善的過程,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土地市場的運行實現(xiàn)了土地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和集約利用,實現(xiàn)了國有資產(chǎn)的保值增值,促進了城市化、工業(yè)化的進程。
全省2010年以來,年均土地出讓保持約8000公頃供應量,土地出讓收入大幅提高,2017年全年達到1156億元,基本保障了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的基本用地需求和地方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讓收入成為了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中重要支撐。
省自然資源廳土地利用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05年-2017年,湖南建設用地供應總量達到216755.92萬平方米,全省土地出讓收入達到8179.57億元。在2011年之后,隨著城市經(jīng)濟建設發(fā)展的需要,基礎設施用地供應大幅上漲,2011-2017年每年基礎設施用地供應比例均超過50%,其中2016年基礎設施用地供應17867.82公頃,占比達到67.3%。
市場化配置程度不斷提高,促進了土地資源要素的合理配置。2005-2017年,通過土地有償使用,為城市建設提供了有效地資金保證。其中以招拍掛方式供應的土地達到78021.30萬平方米,成交總價款7695.16億元,占出讓總收入的94.08%。2010年以后,湖南省土地出讓收入快速增長,在2013年首次突破千億大關。
土改助推湖南城鎮(zhèn)化率提高近5倍
自1995年全面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來,全省土地出讓總收入8909億元,實現(xiàn)以地融資5.37萬億元,保障了全省新型城鎮(zhèn)化開發(fā)與建設。
1978年,全省城鎮(zhèn)建設用地總規(guī)模為606.55平方公里,到2017年達到2187.82平方公里,全省城鎮(zhèn)化率由1978年的11.5%提高到2017年的54.62%。
全省累計批準建設用地402.47萬畝,保障了全省各類交通設施、大中型水利工程、社會公共設施、各類園區(qū)和重大民生工程用地需求。
堅持節(jié)約集約用地也是湖南省土地管理的重要原則。“十二五”全省單位GDP建設用地消耗量下降了37.6%,超過國家下達任務6.6個百分點,節(jié)約的土地規(guī)模相當于2個中等地級市本級建成區(qū)規(guī)模。
(來源:時刻新聞,土地開發(fā)部收集整理)